大搞权色权钱交易的“警虎”,从副处贪到副部受贿4267万(周永康妻子)警械使用条例,
落马一年3个月后,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站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
56岁的邓恢林被检方指控,他从1999年在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政处副处长任上开始受贿,直至2020年1月在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上收手,受贿时间跨度前后长达21年;从刚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副处级,一路受贿到副部级岗位上,通过在企业经营、车牌管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受贿共计4267万余元。
邓恢林当庭表现认罪悔罪。
邓恢林是去年6月14日在任上被查,今年1月4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今年2月23日重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上,邓恢林被定性为: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道德松弛、作风专横于一身,是违反政治纪律、践踏法治、滥用权力、道德松弛、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
邓恢林受审。据保定中院
从副处贪到副部,受贿4267万,当庭认罪
据保定中院官微消息,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当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政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元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管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资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恢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发表了意见,邓恢林进行了最后报告并当庭表现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邓恢林。资料图
曾办过周永康亲属案
根据公开的简历,邓恢林,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
邓恢林1984年从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结业后,到了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当服务员,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7年后,在1991年12月任省乡镇企业局财政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年3月,邓恢林成为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政处副处长。在副处任上,他去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读了在职研究生,1999年12月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就在1999年的春节,当上副处的不到3年,还在读法学研究生的邓恢林开始伸手,收下第一笔贿款,时年不满34岁。
今后,邓恢林历任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离退休干部到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3年年底,“大老虎”周永康案定性。中央曾指令包罗宜昌政法系统在内的有关执法机构侦办周身边亲属的非法行为。之后,邓恢林立刻着手处置惩罚这起大案。周永康第二任妻子贾晓晔、宗子周滨以及秘书郭永祥等相继被批捕。邓恢林指挥职能部分对“大老虎”亲属的调查取得突破。
警示教育会上被批集“五毒”于一身
2015年6月,邓恢林离开任职31年的湖北,调任中央政法委。
2017年6月,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何挺被免职。邓恢林则在2017年7月“空降”重庆,并于8月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年1月,邓恢林再次晋升,除担当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还担当重庆市副市长。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查;今年1月4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邓恢林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他到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松弛,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今年2月23日,重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举行。在现场,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说,“邓恢林等案件的发生,对重庆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损害,对公安队伍造成了严重危害,对社会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
邓恢林被批集“五毒”于一身: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道德松弛、作风专横于一身,是违反政治纪律、践踏法治、滥用权力、道德松弛、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
邓恢林是继王立军、何挺之后第三个落马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在邓恢林之前,何挺、王立军同样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何挺因严重违纪于2017年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革职处分,管理提前退休手续;王立军因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2012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文: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