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军人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
本报讯 付朗、记者孙兴维报道: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公告……
2018年10月,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依法落实军人优先的有关要求。售票、安检和登机,设有售票窗口的公交客运站应当为军人设置优先售票窗口; 公交客运站应当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安检、登机,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显着位置设置“军人优先”标志。安全检查站和检票口。 在优化候车环境方面,二级及以上公交客运站要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车服务。 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设立军事等候区; 军事等候区应当设有醒目的标志。 在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方面,公交客运站、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者要主动为病、病、行动不便的军人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目前,这项政策已覆盖全国2780个公路公交车站,部分城市还推出了军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和地铁的政策。 由于该通知有效期为5年,将于2023年12月1日到期,为继续保障军人在道路客运领域的权益,两部门再次联合部署工作,确保军人在道路客运领域享有优先权。 进一步明确对象和保障措施,落实军人依法出行优惠政策。
下一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以此为契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依法进一步扩大军人优先出行覆盖范围,为军人提供春节、国庆等关键时期的优先购票和服务。 优先乘车和其他服务。 (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