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渣女”事件层出不穷法官:注意“五不”法则
律师:可能涉及多次侵权,可能构成严重犯罪; 法官:注意“五不”规则
近年来,网络上曝光“渣男”、“渣女”的事件层出不穷。 尤其是近期,数十页的“作弊PPT”频频出现。 日前,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对方原因造成的“实名轰炸机”案件。 法院最终认定被曝光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并判决被曝光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类曝光哪些情况会涉及侵权,曝光者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位专业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给出了答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远
发现对方另有男友提出分手,男孩被“曝光”
张伟和王娟都是湖南一所大学的学生。 两人相识后,感情迅速升温,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根据法院公布的案件事实,在交往过程中,张伟发现王娟其实有男朋友,决定不再联系,但王娟不同意。 两个月后,张伟正式与王娟分手,并在朋友圈“官宣”了自己与另一名女生恋情的消息,并将王娟从微信好友中删除。
次日凌晨,王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系列言论和图片,其中包括“实名轰炸机”、“某学院某班同学张伟”、“渣男”等字眼。 ”和“海王星”。 重新发布到学院的在线“忏悔墙”。
张伟得知后,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并联系“表白墙”管理员删除该转发。 与王娟沟通协商失败后,张伟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书面道歉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
被曝光者没有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发文者被判赔礼道歉
法院指出,本案系名誉权纠纷案。 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伟与王娟在自由恋爱几个月后分手,属于自行处理感情问题,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王娟对张伟的行为非常不满,立即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言论和图片,其中含有明显人身攻击和辱骂的言论。 相关帖子被转发至其就读学院的“表白墙”,造成不良影响。 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张伟的名誉,构成名誉侵权。 王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鉴于王娟已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删除了平台上的相关内容,法院根据王娟的主观意愿,考虑了张伟提出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书面公开道歉等要求。过失、侵权情节以及不当言论的影响。 综合考虑范围,并考虑尽量减少对张伟的影响等因素,最终判决是王娟向张伟书面道歉,并张贴在其就读一周的学院“忏悔墙”上。
对于张伟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为500元。
据悉,北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律师:可能涉及多重侵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近期,曝光对方的“作弊PPT”频频出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文件中,情侣或情侣中的一方指责对方出轨,并经常详细列出对方与第三者的关系,揭露第三者的婚外情。身份信息,并包含对方的作弊行为。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甚至与第三方的亲密照片等,有的还会揭露对方学术造假等“肮脏材料”。 由于此类文档往往长达数十页,图文并茂,被网友称为“作弊PPT”。
那么,传播这样的“作弊APP”是否构成侵权,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江苏大明律师事务所冯飞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民法典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她认为,具体来说,如果曝光的材料涉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就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其中含有降低当事人社会评价的主观和个人侮辱性语言,则可能会侵犯他人。 名誉权; 图片及图像材料若被恶意拍摄、非法曝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 上述侵权行为被认定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严重的是,如果捏造虚假事实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凤飞说道。
法官:注重“五不”规则,牢记法律底线
对于相关法律问题,法官表示,《民法典》仅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然而,除了成文法之外,还有习惯法、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以及规范公共社会行为的道德评价。
对于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的情侣来说,也有相互忠诚的道德要求。 任何一方若有背叛行为,均应受到道德批评、返还礼物等。被背叛者也有权通过揭露事实、使用道义力量来惩罚被背叛者。
法官表示,当人们投诉网络作弊行为时,一定要采取理性、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合法的渠道和步骤解决问题。 即使被曝光,我们也要牢记和遵循“不泄露隐私、不曝光照片视频、不使用侮辱性言语、不传播谣言、不过度行为”的“五不”规则。 切记不要因为愤怒而忘记了法律的底线。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