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下班用微信私聊,别让员工“摸鱼”
近年来,为了防止员工在工作时间“钓鱼”,一些企业想尽办法监控员工的言行,还通过各种方式对手机、手机的使用进行管理。微信。 有些公司在厕所里屏蔽手机信号; 有的必须在下班时检查员工手机的电量; 有的员工甚至因为没有转发公司广告朋友圈而被罚款一万元、被开除……这种歪门邪道、蠢蠢欲动的做法比比皆是。 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也触动了很多上班族、上班族的痛点。
客观地说,企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制定规则防止员工“钓鱼”,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该公司的微信使用规定有些荒唐,处罚措施简单、粗暴、不合理。 有网友留言问:如果上班时用微信私聊被罚款,那么下班后用微信聊工作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俗话说,国有法,家有家规。 当然,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一切规定必须合理合法,不能侵犯员工的基本权益。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 如果企业强行检查员工手机,实际上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触犯了法律法规的底线。
事实上,一个好的企业监管,除了严格遵守法律边界外,还应该与时俱进。 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工人的工作模式变得越来越灵活。 工作场所不再局限于单位和公司。 通过电脑、手机可以随时随地保持沟通和联系。 作为企业,要真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关键是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合理、合法、适度的奖惩措施,形成积极、健康、人性化的企业文化,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活力,发展壮大,才是正道。
企业用一些歪门邪道、愚蠢的伎俩来防止“钓鱼”。 归根到底是管理理念出现偏差。 严格管理没有问题,但员工绝不是流水线上的机器,而是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没有对员工作为人的尊重,企业怎能得到员工的真诚支持? 只要员工保证工作效率,上班时间回复私信也没关系吧? 企业只有尊重员工、善待员工,才能赢得明天、赢得未来。 (本报评论员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