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泉逸墅小区一个小区换物业物管被起诉同时存在管理服务
案例 汤泉艺术社区
一个小区两处房产的收费
走进汤泉艺树小区,一些身穿物业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着打扫卫生。 从表面上看,这与其他社区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在小区地下车库的一些角落,却出现了“悬疑”一幕——有的地方张贴的“告示”上写着“物业管理处”,有的“告示”上写着“北京德润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汤泉艺树物业管理处,以及小区车库铁门上的“告知书”提醒居民“地面区域由金地物业管理”。 难道同一个社区是不同单位负责的吗?
“是啊!我们小区由两个物业管理单位管理,这很难得。” 提起这个话题,关叔就很生气。 他说,他在小区里生活了十多年。 原本,该小区自小区建成后一直由“老物业公司”(小区建成后的物业公司)管理。 然而,几年前,小区物业委员会解散了“老物管公司”,引入了新的物管公司。 “但不知道原因,现在小区里新旧物业并排,我们分别向两家公司缴纳费用。几年前,他们还闹过矛盾,但现在情况已经是这样了。”现在好多了。”
“正常的物业费用是支付给‘新房产’的,但停车位费、暖气费、生活热水费仍然支付给‘旧房产’。” 居民严先生表示,他家原本购买的是一个车位,后来又购买了一套房产。 我额外租了一个车位,这个车位的手续还是在“老物业管理处”办理。 “据我了解,地下车库还是别人的,所以老物业继续收费。” 严先生表示,不同单位管理收费,对于居民来说有点麻烦,但更重要的是,两个单位同时服务,很容易在一些管理事务上出现摩擦或效率低下时,“我真诚地希望“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作为物业公司,有问题就去找吧。”
据“老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负责小区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停车位费也交给他们。
“目前,在相关部门登记的‘新房产’只有一处。” 小区原物业委员会一名成员表示,但现在实际上有两家公司提供管理服务。 “地上部分属于‘新房产’,地下部分属于‘旧房产’。” 他表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择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现在实际上有两家公司提供服务。” 他认为至少可以呼吁将地下车库的管理权转移到新物业,这样将更有利于社区管理。
破解难题
完善规则,搭建平台,促进解决
“‘老物业’现在行使产权单位的产权和资产管理职责,社区内注册的物业公司只有一家。” 田村路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在交接新旧房产时,开发商最初同意将地下室管理权纳入交接范围,但后来,或许是因为有些事情没有解决,只移交了地上部分,导致问题至今仍然存在。
该工作人员表示,像汤泉艺树一样,同时拥有两个服务单位的社区在北京也不例外。 “我们前段时间采访了两家房地产公司,看看能否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 他表示,下一步,街道肯定会搭建双方沟通的平台,尝试看看能否通过经济手段将地下室的管理权让渡给他们。 当前财产。
产权问题专家、北京第一业主大会工作咨询中心辅导员黄宏达建议,社区业主在更换物业公司时,应考虑聘请国企或股份制公司。 对不配合交接的物业公司,政府部门可以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即便如此,实际执法仍存在一些困难。 他呼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细则。 “大家都在等待细则,包括街道办事处如何指导房产交接、检查、如何罚款等都是问题。”
案例 圣德紫阙社区
如果改变物业管理,就会被起诉
晚上,赵女士开车回家。 停好车后,她走到底层小区门口,想看看墙上新增了哪些新内容。 原来,赵女士居住的小区正忙着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但进展比较坎坷。 甚至有居民投诉,物业公司不接受业委会限期腾出房产的通知,拒绝移交房产,不准备离开。 事实是什么?
北二环外、安定门外大街旁,盛德紫阙小区门口的墙上贴着十几张A4纸材料。 从材料内容来看,大多涉及物业管理公司变更、居民告知等事项。
“据我了解,物管委已经通过招标选定了新的物业公司,并已完成公示流程,下一步非常重要。” 赵女士表示,最近她看到了很多材料,大部分来自相关方面。 来回交涉,“现在局势这么紧张,不知道交接能否顺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社区物业协会想要更换物业,目前还面临其他因素——一方面社区物业协会正在办理手续,另一方面正在办理中。被为社区服务的物业公司起诉。
8月29日,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向社区物业公司发出解聘“通知书”后不久,后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已与社区开发公司签订了初步物业服务合同,并同意为社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合同签订后已正常履行。 小区物管会出具的解聘服务“通知书”严重违法,不应具有终止效力。
居民罗女士表示,此前她注意到一封“交接通知书”,通知物业公司将于10月27日正式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不过,物业公司仍正常提供服务。 原因之一是新的物业公司正在办理手续,尚未正式签订合同。 另一方面,当地街道办事处也在努力指导和协调房产置换工作。
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回复物管委表示:“为保证社区物业服务正常运行,防止管理不善,现要求您与新物业服务商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并在进入网站之前。 该服务将继续由××公司承办。”罗女士期待,无论怎样,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出面指导协调,督促此事顺利进行。
待解决
交接存疑,尚无确切时间
那么,该小区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能否顺利更换,何时能完成交接? 记者采访多方,发现都没有相对明确的答案。
小区现任物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知道物管会安排更换物业,但“没有领导告诉我们什么,我们也不知道物管会是什么样的” ,而我们却没有任何消息。 不,改还是不改,现在就是这样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原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不得阻止新的物业服务商以任何理由进入现场。 服务。 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单位交接的监管。
作为居民,记者咨询了和平里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既然街道已经卷入诉讼,那么街道作为行政机关,无法在司法层面对事情进行解释和判断。 “交接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物业也在筹备中,到时候,将由物管会、新物业、老物业进行交接。” 记者注意到,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在10月26日回复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时表示,“新的物业服务商将正式与您联系,签订合同并确认交接时间后,街道办事处将与您联系。”指导现有物业服务方、物管委、新物业服务方做好交接工作。”
“在社区产权置换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诉讼。” 黄宏达表示,有的诉讼是各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起的,有的则是常见的拖延手法,因为业主委员会和物管都是有任期的,诉讼无论成功与否,增加了时间和精力的成本。 “一些街道有很好的做法,一旦签订新的房产合同,街道就会组织多个部门共同落实,并依法依规协助业主交出旧房产。” 本报记者 李松林(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