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前可以删除公司电脑资料吗?专家:用人单位应重视数据时代劳动管理
专家:数据时代用人单位应重视劳动管理
□ 记者陈蕾
近日,因员工删除公司电脑数据引发纠纷的新闻受到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是,上海某公司员工王某得知自己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一怒之下删除了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数据。 公司得知后,以王某故意删除重要数据,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 双方随即发生争执。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近年来,因员工删除公司电脑数据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例如,在广东省广州市一家公司工作的李女士,在离职交接工作时,删除了电脑中的工作数据。 2019年,法院判决她承担公司恢复硬盘数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宇认为,随着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公司财产特别是生产工具的形态正在日新月异。与之前工业时代的机械设备和装配线发生了变化。 这些物理形式逐渐转变为非物理形式,例如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和工作记录。 员工删除公司电脑数据引发的纠纷就是这种变化的体现。
在王天宇看来,随着数据信息对公司的管理和商业价值越来越重要,如果公司不建立有效的数据合规体系,类似的纠纷将会与日俱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文芳认为,在当今的数据时代,劳动者如果删除属于公司的数据,从传统劳动法的角度来看,也违反了劳动合同的附带义务。
“在劳动法体系中,劳动者的附带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禁止用工义务等。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有配合义务,包括返还、偿还、返还用于劳动的物品等。”工作需要。占用雇主财产和材料的义务。” 吴文芳表示,实践中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在辞职阶段,劳动者与企业管理层的关系较弱,劳动者容易因为被解雇而出现过激行为。 受控信息是发泄愤怒的最简单方法。
北京天池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从劳动法实务角度分析,法律赋予劳动者各种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履行各种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劳动者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办理工作交接。派对。
郭政表示,法律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业务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确保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不受影响、顺利进行。 因此,上述事项的发生,也是因为劳动者忽视了工作证件对于用人单位的重要性,导致他们认为不需要办理工作交接,可以随意处置相关证件。 这是错误的想法。
出现的一个问题是,雇主和工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吴文芳提出,我们正在进入数字时代,劳动法迫切需要与时俱进。 他建议,今后修改劳动合同法时,应关注数据时代的特殊问题,将劳动者和企业的后合同义务法制化并采用。 制定专门条款,明确员工离职时的配合义务,特别是数据的转移、存储等问题。
郭政的建议是,用人单位应在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工作交接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劳动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劳动者在后续劳动争议中的行为。 在此过程中,它作为工作交接的依据。
“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都应注意沟通方式,提前保存数据。” 郭政表示,用人单位还是要做好数据保留和纸质备份工作,避免工人删除或丢失文件后陷入被动。
郭政表示,如果员工故意删除自己掌握的交接资料,且无法恢复,或者即使能恢复,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用人单位也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赔偿。根据损失情况向法院提起仲裁。 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同意移交或者支付赔偿金,以达到惩罚有上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劳动者的目的。
王天宇相信,桥会回到桥,路会回到目的地。 员工不能因为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而删除工作电脑上的数据。 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以不当行为作为对另一种行为的回应,而应该在法治框架内这样做。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他看来,这也提醒了公司数据管理。 首先,应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明确计算机数据的管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备份、访问权限等,并明确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原因。 需要赔偿的; 其次,应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明确如果公司数据被删除,他们将面临的法律责任; 最后,明确了员工离职时数据交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