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中新社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1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受贿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李春生出生于1961年3月,河南人。 2022年12月,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并接受审查调查。 经查,他“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受贿,且党的十八大后不克制、不制止”。中国。” 今年6月,官方宣布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的职务,保安、人事培训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以及形成职权和地位,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工程推广、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便利。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相当于7940万元以上。人民币。 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春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春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李春生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并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悔罪。 法院休庭并择日宣布判决。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