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首批15条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11月27日,福建省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两岸交流新路径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首次福州一体化发展打造海峡两岸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孙丽玲 摄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道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为此,福建计划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推动《意见》落实。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是该系列的第一场。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期,福建有关部门围绕台湾同胞的需求,立足提高台湾同胞福祉,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四个方面15条。
在便利台湾同胞交往和生活方面,四项措施是:优化台湾同胞出入境证件办理; 为台湾同胞申领台湾居民身份证提供便利; 便利台湾同胞在闽交通; 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网上管理平台”。
在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方面,三项举措是:对闽台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实行“一清单、三重点”管理; 推出升级版“泰农贷”网上应用程序; 金马地区企业和在福建注册的台资企业均可申请“福建老字号”。
在鼓励台胞就业创业方面,福建推出了五项措施:福建省各市为来闽务工创业的台胞青年免费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扩大台湾职业技能资格直接认可范围; 福建台籍教师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证; 闽台乡村建设创建合作不断深化; 平潭综合实验区启动台资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网上流程”。
在推进涉台法治建设方面,福建启动“在海上丝路中心法区厦门地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提供法律查明服务”台湾同胞”、“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渠道”等3项措施。
陈志勇表示,上述15项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已经做好充分准备。 下一阶段,福建省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持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实在在的服务。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