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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答记者问

财经网 2023-10-16财经热点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

一、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2006年1月,党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 2015年10月,党中央正式颁布《条例》。 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全面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内部规定。 《条例》实施以来,对于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思想上立党、从理论上加强党。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 新理念、新要求,干部教育培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新变化。 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条例》刻不容缓。

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新时代。 进一步规范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培训保障、考核和纪律监督等,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新时代的干部队伍。 《条例》的修改实施,对于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眼灵魂、夯实基础,培养政治过硬、适应实际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适应新时代要求,有能力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干部队伍意义重大。

2、问:请介绍一下修改《条例》的总体考虑?

答:本次修改《条例》的总体考虑是:一是坚持政治立场和思想引领。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新精神新要求。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诚信创新。 跟踪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性特点,在保持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最新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丰富、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同时,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制度层面探索形成的创新成果和成熟做法吸收提升为制度规范。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凡事办实效。 强化制度观念,注重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和政府选拔任用条例》的衔接《领导干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也聚焦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新做法、新情况,从制度层面。

三、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与2015年《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保持原框架基本不变,在章节中新增“纪律监督”一章,新增7条,合并删除6条,共计第十章第63章。主要修改了以下方面:一是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把“两个保障”、“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写入指导思想。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对干部教育培训六项原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二是明确了各级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等级条例》和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同时印发的《公务员职务等级条例》,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公务员职务等级的要求规定了各级公务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 。 三是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 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养为重点、注重知识训练,对各部分重点内容进行总结。 细化和调整。 四是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明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大学基地等六类职责培训机构标准化。 五是新增“纪律监督”章节。 将原规定中涉及处罚的内容单独成章,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的纪律要求。

4、问:《条例》如何规定各级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时间?

答:根据2018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了各级公务员教育培训时间量,主要是保障全体干部都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培训对象的全面性、完整性。适用《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公务员职务等级条例》,县处级副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公务员最低级别为正级4 调查员。 基于对万名干部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从鼓励和支持干部提高素质和能力,更好适应职责任务的角度出发,参考党政教育培训的时间要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条例》规定:四级调查员、同等以上公务员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每5年到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培训,以及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550学时。 同时,《条例》规定:一级首长和相当级别以下公务员每年应当参加经干部教育培训部门批准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或者90小时。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兼任乡镇级领导职务的四级侦查人员和同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时间的长短要求遵循“不上不下”的原则,由相应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安排培训,确保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时间。

5、问:《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做了哪些规范和改进?

答: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价值所在。 回顾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百年历史,我们党始终根据不同时期任务的需要确定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的成熟做法我国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有一定的内容。 制度的构成得到了进一步总结和完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围绕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注重知识培训。” 。

该规定明确,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党性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履职能力培训、知识培训四个方面。 其中,党的理论教育是基础,党性教育是核心,履职培训是关键,知识培训是基础。 四者共同构成了特色鲜明、突出重点、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系统。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也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旋律。把干部教育培训放在首位。 重的。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意志、行动,全面系统地教育引导干部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科学体系,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和运用贯穿这一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认识这一重要思想的决定性意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认识、政治执行力,切实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坚定不移的思想。弘扬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弘扬工作动力。

6、问:《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有何新规定?

答: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落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主要渠道。 此次修订《条例》总结吸收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成熟做法,进一步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作出规定。 一是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明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大学基地。 根据六类培训机构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规范职责。 二是对各级党委办好管好党校(行政校)提出要求,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党校(行政校)分类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 三是对新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行限制性规定,明确新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审批。

七、问:《条例》新增“纪律监督”一章有何考虑?

答:2015年10月党中央颁布的《条例》中,处罚措施被拆分成相关章节,没有单独章节。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修订后的《条例》将刑罚内容单独成章进行比较。 近年来颁布的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对这些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纪律监督”一章共6条,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了《条例》执行主体的职责、第五十六条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五十七条是对干部教育培训举办者、培训机构的处罚规定。 第五十八条是干部教育培训教师的处罚规定。 第五十九条是对不履行教育培训义务的干部的处罚规定。 第五条 第六十条规定了干部在培训中违纪违纪的处罚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积极营造学风淳朴、清明之风。

八、问:中组部对《条例》的实施有何具体安排?

答: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即将召开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也将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肩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 中共中央组织部将印发学习《条例》阅读指南,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者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将《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内容。所有级别。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 《条例》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则。 同期发布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是未来五年干部教育培训的行动指南。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要把现行制度规定与《条例》进行对照,做好修改和废止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干部教育培训的开展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和专项检查的一部分。人员选拔和使用。 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部门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