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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3岁男生遭同学殴打致脑出血仍昏迷不醒

财经网 2023-12-10财经热点
央广网广州12月9日消息(见习记者 罗世伟)12月4日,广东阳春一名13岁男生遭同学殴打致脑出血,至今仍昏迷不醒。昨日,央广网记者走访了受害者目前所在的广州珠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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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仍在广州珠江医院ICU接受治疗(央视发受访者提供)

课间休息时被殴打

12月7日晚,在广州珠江医院住院部,受害者家属廖叔叔向央视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2月4日上午9点左右,他的侄子在教室里被同学殴打。 9时30分,侄子被送往镇卫生院,后因病情危重被转送到50公里外的阳春市人民医院。 阳春市人民医院当天12时04分出具的入院记录显示,患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昏迷3小时。 诊断为脑疝、脑出血,计划住进ICU进行急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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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医院门诊记录(央视发受访者提供)

据阳春市教育局发布的情况报告显示,因双方发生争吵,阳春市八甲中学八(3)班学生蒋某某将同学廖某某推到班级讲台上。课堂。 在同学黄某某的协助下,蒋某某用扫帚棍击打廖某某的后脑勺,随后迅速用拳头对廖某某头部连击数拳。 事发时正值课间休息时间。

报道称,班主任发现廖某某受伤,立即通知校医,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校医陪同八甲卫生院医生将伤者送往卫生院救治。 当日上午11时00分左右,伤者被送往阳春市人民医院救治。 12月5日,伤者被送往广州珠江医院救治。

“中午12点左右,我在阳春市人民医院门口接待了人,当时孩子瞳孔放大,身体不停抽搐。” 廖叔叔说道。

受害人的叔叔黄先生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家人事后从同学和老师那里了解到的情况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报告内容不符。 “他被三个人殴打,他们先用衣服蒙住他的头,然后用扫帚棍敲打他的后脑勺三下,孩子回到座位后不久就倒下了。”

阳春市八甲派出所表示,此事已列为刑事案件,案件已移送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在依法处理。 6日晚,当地镇政府代表向家属透露,警方“逮捕”了三人,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另外两人被送往茂名一所教育学校。 三人中,一人年龄超过14岁,两人年龄超过13岁。

廖叔叔表示,教室里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但学校表示监控录像已移交给公安,家人无法查看,无法根据监控重现事件经过。 “听说他因为不辅导作业而被打。孩子平时很温顺,成绩也一般,以前没有老师举报过他和同学吵架的情况。”

12月7日,阳春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央视记者称,该市已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公安、教育、卫生、八甲镇等单位有序开展伤者救治工作。事故调查、伤者家属安抚工作等工作,“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后续若有进展,可能会再次通报”。

家人希望“奇迹会发生”

“医生说,孩子的希望只有万分之一。” 12月7日,两名遇难者家属告诉央视记者,孩子目前无法自主呼吸,脑水肿严重,感染指标高,心跳微弱,仍处于危险期。 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治疗,等待奇迹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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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患者的父亲在医院等待会诊(总台见习记者罗世伟 摄)

12月8日上午,央视记者探访广州珠江医院神经外伤重症监护室时看到,几名家属已早早来到科室走廊等候。 国际神经外伤协会主席、全国颅脑外伤和神经重症医学带头人姜继耀教授主持了当天的会诊。

“情况太严重了,已经来不及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会放弃,专家组会全力以赴,全力抢救。” 蒋教授在会上表示,孩子被打后,血管破裂流血。 虽然立即发现并处理,但该镇医疗条件不足,在病人转移过程中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 抢救第4天,患者病情仍未好转,抢救十分困难。

现场的一名家属告诉央视记者,他们8日碰巧遇见姜教授来珠江医院讲课。 “估计以后很难请到这么顶级的专家了,我们非常希望他能够继续参与治疗。”

另一位主治医生会诊后表示,目前患者脑功能较差。 由于患者年轻,其他器官的功能还可以维持。 “目前,他的心、肺、肝功能也有问题,但最重要的是大脑问题。考虑到他的年龄,身体其他器官的功能还是不错的,可以保持质量。”

在场的两名中学老师出面垫付了患者目前的医疗费用。 袭击者的家人没有挺身而出。 “我不认识袭击者的家人。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甚至没有打过一个电话。” 廖叔叔说道。

律师称伤害他人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广东众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 潘翔律师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偏低甚至一些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社会现象——针对特定犯罪,通过特别程序,将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从原来14岁。 降低到12岁。

潘翔解释说,根据修改后的刑法,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或掉落危险物品应受处罚。 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死亡或者重伤、致残罪。 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本案中,如果受害人获救脱离危险,其伤情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属于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如果行为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是否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尚需公安机关侦查并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检察机关”。 潘翔说道。

本案涉及的相关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潘翔分析,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监禁或死亡。 刑法还规定,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管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时,应当依法实施特殊教育。

受伤者家属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潘翔分析,关于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此,关于民事赔偿问题,虐待子女的父母应当依法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潘翔还提到,《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伤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案学校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取决于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以及学校是否有过错。但无论如何,加害者的家长都应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