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
中新社南京12月10日电 (徐珊珊)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10日在江苏南京举行……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所执行所长龚祥和指出,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人们所享有的权利也不断受到各种数字化的挑战。 要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提出和确认体现宪法价值的数字人权,同时加强数字人权立法、法律修改和法律解释。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放表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据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在保证数据在全球自由流动的同时,个人数据权利也得到保护,数字人权成为数据治理的共同语言。 。 她认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数字社会是数字人权的最终目标。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作“数字时代人权研究模式”的主旨演讲。 他提出,数字时代人权治理的整体结构呈现出内部统一、外部互补的特点。 在此背景下,“体系间”关联性为数字时代人权治理的演进提供了理想的模式。
“以智慧教育为显着特征的全球教育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璞表示,智慧教育时代,教育自由权凸显。 教育法规的编写应积极回应素质教育、全民终身教育、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等问题。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关华表示,人工智能给教育带来诸多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泄露、数字鸿沟等挑战。 智慧时代,教育法律关系不仅要保持传统的核心内容,还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广进认为,数字时代出现了“数据主义”、“数字生存”、“信息自由”等概念。 这些理念与传统人文主义、人权理念、发展理念有何异同? 如何看待这些概念,如何理解数据时代的人类主体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