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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与“华夏时报”等媒体报道存在诸多疑点

财经网 2023-10-25国内财经
实际上,该案从初次开庭起,因为疑点重重至今已引起多家媒体的关注,而根据“红星新闻”与《华夏时报》等媒体的报道,该案确实存在诸多疑点。对于指控,“红星新闻”在报道中提到……

对于指控,《红星新闻》在报道中提到,一审时,所有被告均认为自己无罪。

报道显示,红星新闻记者在旁听庭审过程中注意到,几名被告人的供述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一致,辩护人均为各被告人无罪辩护。

庭审中,郭子陵称,他制作仿古玉石,并作为工艺品出售,赚取血汗钱。 他没有预谋,也没有与沈某强讨论如何出售该玉石。 他不知道沈某强将玉石卖给了谁。

沈某强称,他出售玉石的价格低于郭子陵给出的底价。 比如郭子陵给出的低价是100万元,他最多可以卖80万元,而且没有分成比例。

郭子陵在法庭上表示,他从未与沈某强预谋,他是被带去辨认涉案的60多件玉器的。 其中有七八个似乎是他自己制作并出售的,其余的都不是来自他的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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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道还提到,关于公诉机关指控“郭子陵提供图案,郭华芳指使工人雕刻、仿造,生产大量现代高仿仿古玉制品”的指控。 郭子陵的儿子郭华芳说,他平时是做图书生意的,根本不懂。 玉石加工、生产。 由于父亲不会开车,也不会用手机转账,父亲有时会让他帮忙发工人工资,或者开车去买一些玉石加工厂需要的原材料。 没想到,他还被指控诈骗。

据《红星新闻》报道,记者致电另外两名被指控串谋诈骗的人蔡某宏和王某明,但两人均表示不认识郭某令。

虽然蔡某红、王明明也向李某清出售玉石,但蔡某、王某并未被起诉。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办案民警,但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报道还显示,当天庭审过程中,由于控辩双方持有的证据不一致,检方拒绝向法庭提交相关讯问笔录。 辩方提出抗议,并向法庭提议出庭的检察官回避,导致审判中断并延期。

几个月后,8月17日至18日,该案一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审理。 据华夏时报报道,二审期间,该三级卖家仍坚称自己无罪。 没有发生任何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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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提到,本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审讯视频与笔录不符、郭子岭、沈某强是否有过犯罪行为等争议问题在法庭上发生了激烈交锋。合作关系。 辩护律师几乎一致认为,审讯视频与笔录有很大出入,因此笔录作为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

检方对此的解释是,笔录的差异与办案人员的书写习惯有关。 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审讯视频和笔录的时间必须同步。

另一个疑点是购买翡翠的原因,购买者是否知道假货并购买了假货。

据华夏时报记者调查,买家李某清在报案时表示,自己比较喜欢古代艺术品收藏,经常参加一些艺术品拍卖会。 2016年香港春季拍卖会上,他买下了数千万件。 袁某的艺术品,并在拍卖会上认识了杨某民父子,而杨某民是古代玉器界的大专家。

两人相识后,从2016年到2019年底的近四年时间里,李某清10次向杨某民父子购买了30多件古玉,总共花费超过7000万元。 这些交易均以现金进行,每次价值几百万、几千万,并用编织袋或纸箱交付给杨某民父子。

据《华夏时报》报道,李某清表示,公司拟在郑州建设一座博物馆,主要是展示古代艺术品,弘扬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同时有利于公司品牌宣传,因此,从2016年底开始收藏古代艺术品。主要通过拍卖行和私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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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清曾以其公司名义注册了一家博物馆。 地址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其公司开发的别墅区。

8月18日,华夏时报记者探访现场发现,博物馆已关闭,内部闲置,门外还贴有出租广告。 附近一名保安人员告诉记者,该博物馆2021年底只举办了十多天的工艺品展览,此后就关闭了。 8月19日至20日,华夏时报记者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李某清置评,但未得到回复。

仍有疑点有待调查

凤凰网报道称,围绕此案,仍有诸多疑问。 例如,涉案人员是否非法买卖出土文物? 交易涉及的巨额现金是否来源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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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涉案古玉一般指汉代及以前的玉器。 传世数量极少,弥足珍贵。 《文物保护法》规定,地下、内水、领海内剩余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允许古玉私人交流和有序传承,但所有出土、出土的古玉文物均属于国家,禁止私人交易。

李某直接进行交易的诈骗案中,其中一名被告有湖北房县涉嫌盗墓的前科。

媒体报道和指控显示,从2016年到2019年底的近四年时间里,李某清先后10次向杨某民父子购买30余件古玉,总共花费超过7000万元。 这些交易均以现金进行,每次价值几百万、几千万,并用编织袋或纸箱交付给杨某民父子。

上述凤凰新闻报道称,李某清在被问及资金来源时,表述前后矛盾。

李某清曾表示,资金来源是他公司的钱,一般都是从公司的对公账户转到他的个人账户。 随后,他表示,这些钱是他的合法收入所得,包括企业股息和其他投资收益。 有的现金直接锁在保险柜里,银行卡也有明确的来历。

至于这7000万元的古董从何而来,目前还没有权威定论。

5位法律专家辩称:不构成诈骗罪

2023年9月24日下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的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就本案两名被告人郭子陵、郭华芳涉嫌诈骗案召开专家论证会。这个案例。

据中国企业报经鉴新闻报道,参与讨论的专家最终给出了三个“论证结论性意见”:

首先,郭子陵、郭华芳不犯诈骗罪。 郭子陵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存在与沉国强合谋的共同故意。 客观上,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郭华芳仅协助郭华芳销售,也不构成诈骗罪。

其次,立案证据不足以支持检方指控被告人郭子陵、郭华芳实施诈骗罪的罪名。 现有证据不符合证明指控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第三,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是非法获取的。 被告人的供述涉嫌伪造的,不予采信。 如果是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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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法律专家联合出具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显示,与会专家认为郭子陵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沉国强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 郭子陵客观上不存在诈骗行为。 故郭子陵不构成诈骗罪。 同时,郭华芳作为郭子陵的协助当事人,也不构成诈骗罪。

此外,专家的法律意见书也显示,郭华芳不构成诈骗。 综合上述分析,郭子陵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诈骗罪,故不构成诈骗罪。 据郭子陵本人和沈国强的供述,郭华芳在两人的交易过程中并不知道郭子陵和沈国强的交易细节。 沉国强在第三次审讯中也供述,他不知道郭华芳的具体姓名。 他还在音视频中明确表示,自己从未见过郭华芳。 郭华芳因为父子关系,只是辅助父亲郭子陵开车等工作。 因此,既然郭子陵不构成诈骗罪,那么郭华芳只协助其工作,与沉国强没有其他往来,自然也不构成诈骗罪。

素材来源:中国企业报·经建新闻综合华夏时报、红星新闻、凤凰新闻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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