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征求意见
11月3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证监会表示,修订《计算准则》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升投资银行服务能力建议的重要举措。 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监管导向:即弘扬职能、扶优限劣、分类监管、全面强化监管、夯实风险控制基础。 此次修订优化完善了证券公司开展做市、资产管理、参与公募REITs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体现四个方面的监管导向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督促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夯实内控合规基础。 2020年1月,证监会修订发布现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实践,证券行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 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值稳定性、资金比例四项核心风控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至2.5倍。 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于提高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监管导向:一是提升职能绩效。 进一步发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引导证券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力度。 二是扶优限劣,分类监管。 适当拓展优质证券公司的资本空间,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做优做强,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市场稳定的压舱石。 三是全面强化监管。 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范围,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严格设定风险计算标准。 四是夯实风险控制基础。 通过修订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引导证券公司主动加强风险管理,走资本集约化、专业化、稳健化发展道路。
加强监管,扶正扬善,限制不良
随着注册制的稳步推进,证券公司科创板跟投、做市交易、制度建设、合规风控等都需要净资本消耗。 为弘扬证券公司职能,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本次修订优化完善了证券公司开展做市、资产管理、参与公开市场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开展REITs等业务,进一步引导公司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发力,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促进价格回归、活跃资本市场等功能,助力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职能监管、穿透监管、持续监管的要求,本次修订严格设定风险指标计算标准,强化对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的资本约束。 加强监管; 要求证券公司预留风险资本坚持穿透性、审慎性原则,审慎控制业务规模和增速,体现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的相适应,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打牢基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扶优限劣方面,此次修订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券商适当拓展资本空间,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适当优化高风险控制指标。 ——优质券商:一是适当调整连续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三年分类评价最高的券商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拓展高风险资本准备的资本空间。优质证券公司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力度。 二是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内部运作试点模型法等先进风险计量方法,提高风险计量的准确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提高了风险控制指标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指导性,将推动证券公司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力度,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提升投资银行服务能力。 同时,强化重点业务资本约束,体现严格监管导向,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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