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zjky)紫金矿业集团最新消息,
(上接B31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原《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涉及该委员会定位、职责、议事步伐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依据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原《总裁工作细则》中涉及总裁及总裁办公会的职责权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修改后的《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继续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凌驾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政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2013年修订)》,公司出具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陈诉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上述陈诉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8一046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8月24日在公司上杭总部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陈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体例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陈诉》认真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陈诉体例和审议步伐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严格根据股份制公司财政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半年度陈诉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罗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政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到场2018年半年度陈诉体例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宁静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凌驾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849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步伐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8一047
关于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9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19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授权已到期,授权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产业品、结构性存款等均已到期赎回,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0,475,24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5,377,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458,04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6,919,958.9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468092_H02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陈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分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8月19日、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临2017-052号)”公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陈诉》(临2018-026号)”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陈诉》(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8092_H03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注1:金山香港与穆索诺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美元户,以2017年6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募集资金购买美元增资金山香港所使用的折算汇率1美元兑人民币6.8040元计算,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山香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美元3408.64万元,折合人民币23,192.3万元,穆索诺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美1800.32万元,折合人民币12,249.36万元。
注2:黑龙江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铜冶炼项目募集紫金78,790万元于2018年6月27日转入,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使用。
注3: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人民币459,731.50万元与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人民币459,692.00万元存在差别人民币39.50万元,出现此差额的原因是公司在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前使用非募集资金向中介机构支付发行费用共人民币39.50万元,该部门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净额计算中已扣除但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
三、本次以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宁静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银行理产业品品种
理产业品全部为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等产物必须符合高宁静性、流动性好、期限不凌驾6个月的要求;而且公司不能将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银行理产业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再用于质押;银行理产业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决策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得影响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政总监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政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纵则由公司计划财政部负责。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步伐
为确保宁静性,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答应,宁静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产业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须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产业品的金额为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产业品累计获得收益约为6,459万元。
目前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陈诉中披露陈诉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产业品是利用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履行的决策步伐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凌驾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政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步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宁静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凌驾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政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宁静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凌驾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的部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凌驾6个月。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步伐,经公司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并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宁静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产业品或管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步伐,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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