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0日公布……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行《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指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外部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股利约束,我国A股上市公司股利状况持续改善。 但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有待增强。 也有一些公司支付异常高比例的股息,这可能会损害其偿付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需要及时出台指导性法规。
据介绍,《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的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 强化对不分红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其分红。 特别关注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水平较低的公司,督促其提高分红水平,聚焦主业。
二是简化中期分红流程,推动分红方式和节奏进一步优化。 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率,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时,审议批准下一年度一定金额内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和上限计划,以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分红频率。
三是加强对分红比例异常高的公司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能力、资本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 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差、现金分红比例大的公司,防止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章程指引》相关条款的修改主要包括:鼓励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率,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 增加了中期股息新的完成时间要求。 督促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 引导企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分红限制条款,防止企业在利润不实、债务过高时放大分红风险。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