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王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王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
经查,王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财物; 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干扰干部选拔任用、收受财物的; 无视国家法律,伪造身份开立金融账户; 没有纪律和法律底线,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贷款、承包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王顺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纪,涉嫌受贿罪。 党的十八大后,他并没有克制自己、停止脚步。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经吉林省纪委常委、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顺军开除党籍处分。 ; 取消其按规定享受的待遇; 没收其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移送涉案财物。
王顺军简历
王顺军,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 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2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2000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政策规划处副处长;
2001年7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9月,任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2006年6月,任吉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
2008年11月,任辽源市政府秘书长;
2010年5月,任辽源市副市长;
2014年1月,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1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
2019年6月,任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2020年11月,退休。
(吉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