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约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提示承担拟上市公司业务的“看门人”
中新网北京11月3日电 题:中注协约谈会计师事务所提示防范或有收费风险中新财经记者 赵建华中注协近日约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中新社记者 赵剑华
近日,中注协约谈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提醒负责拟上市公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当好资本市场“把关人”,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管作用,确保拟上市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审慎做出承担和维护决策。 在客户关系、具体业务受理和维护等方面树立风险意识,了解拟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充分考虑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确保风险评估真实、到位。 要综合考虑客户业务的复杂程度、业务风险以及执行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时间资源、收费安排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审慎承接业务。
——练习时保持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执业的前提。 注册会计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保持实质和形式上的独立性,避免因自身利益而造成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不得采取胜诉酬金安排。
——适当发表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配备具有适当能力的项目合伙人、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质量审核人员承担拟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继续高质量地履行业务,避免超出其能力范围执业。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贯彻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有效应对舞弊风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正确发表审计意见。
采访前,中国知识产权协会注意到,部分拟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标人信息披露中,IPO审计报价中包含预审费用和上市激励等内容。 审计费用大部分取决于公司是否上市,这构成了胜诉酬金,损害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