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凝聚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协同保护之力
闽赣两省司法合作为种业振兴提供法院服务保障座谈会近日在建宁县召开。 振兴发展提供充足、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图为福建、江西11个县法院联合签署《关于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合作框架的意见》。供图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石,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胡长春所在的三明市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最大的城市。 建宁、泰宁、宁化、尤溪4个县被认定为新一轮国家级制种县。
2022年,三明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31.8万亩,产量6800万公斤,约占全国四分之一。 亩产水平比全国高出71公斤。 生产的水稻种子95%销往南方稻区。 以及越南、泰国、菲律宾、老挝等东南亚国家。
胡长春是当地主要的种子生产商。 四川某实业公司欠他十几年种子费。 未能挽回后,他向建宁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建宁法院巡回法庭执行人员赶赴四川某实业公司。 经过反复耐心的法律解释,该公司最终承诺偿还贷款。 目前,种子资金已全部落实。
为净化种业市场,加强种业法律保护,三明两级法院坚持主动司法,为种业振兴提供司法服务。 出台12项保障措施,在福建省率先探索建立“1+4+N”司法服务。 种业振兴新路径是建立种业振兴服务管理平台、4个种业巡回审判庭、30个种业司法服务点。 以司法服务和种业振兴三维全链条,开辟了种业振兴新路径。 种子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峰表示,三明市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乘势而上,积极行动,共同推进跨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区域生态正义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福建省和江西省毗邻,都是水稻种子生产大省。 涉及种业的边界纠纷跨越两个省份,影响因素较多。 如果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很容易小事放大、大事爆炸,严重影响边境安全,制约种业发展。
江西省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段一峰表示,江西省法院将携手福建省法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工作协作,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承担农业司法保驾护航。 “芯”,守护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使命。
会上,福建、江西11个县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合作框架的意见》。 下设三明、福州、赣州三所中级医院,三明市建宁县、宁化县、泰宁县、尤溪县,福州市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利川县,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城市。 安远县11家基层法院联合签署,涵盖司法服务、诉讼源头管理、案件办理、执行联动、农田保护、种业创新、委托种子生产、市场规范、普法、交流咨询等10个方面建立跨省联动合作机制,以法治保障水稻种子生产安全,助力打造闽赣两省安全边境。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