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保障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屏障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也是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内在要求。
古城墙、吊脚楼、古黄葛树……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戴家巷,紧邻洪崖洞风景区,近年来,经过整修、保护和利用,游客来这里休闲、体验文化山城魅力。 不断地。 老建筑重获新生,离不开《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 法治为当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促进历史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更加系统、全面的制度保障。
不仅是重庆市,近年来各地区都围绕“保护什么”、“谁保护”、“怎么保护”等关键问题,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 从实践来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也是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关系的内在要求。和文化遗产保护。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74个,历史建筑63000余座。 随着保护对象的不断扩大,如何保护一切该保护的东西,实现空间、全要素的全覆盖,成为必须回答的新课题。 当前,一些地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仍存在建设性破坏反复、保护对象不完整、保护修缮不够等问题。 有效保护、利用和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必须进一步构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屏障。
加强法治保障,不仅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更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依法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配合配合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行政执法、检察工作。 公益诉讼合作机制。 这有利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形成保护合力。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涉及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从加强执法检查到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协作优势,推动多部门联动履约职责、统筹协调、法律法规的落实和落实。 只有这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既要维护法治底线,禁止破坏性开发利用,又要依法加强活化利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口树前路,有一栋“已有90多年历史”的红砖西式建筑。 去年被评为越秀区第二批传统风格建筑。 近两年,因大雨,小西楼三楼出现漏水情况。 用户不得不把三楼的地砖全部撬掉,重新做防水,然后再找新的地砖来铺设,费用不菲。 针对这种情况,今年7月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传统风格建筑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非国有传统风格建筑保护负责人可以向市政府和市政府申请保护。区人民政府给予日常保养维修资金补贴。” 这有利于激发保护责任人员的保护主动性和相关主体的参与热情。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贴近群众。 保护和传承,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只有及时依法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保护更加法治化,才能更好地凝聚各方力量。
今天的中国,是一片美丽的土地,历史文脉融入现代生活,山水人情融入现代宜居之地。 用法治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统筹开发和保护,必将更好地将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人民日报 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