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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也不是新招式了吗?

购房  
财经网 2023-12-07财经热点
为了冲击年底业绩,不少开发商又开始放起了“大招”,今年11月底在武汉房协的倡议下,当地的8家楼盘推出了“30天无理由退房”的活动,也就是到今年年底之前……

事实上,“无故退房”并不是什么新招数。 早在2008年楼市低迷时期,国内不少开发商就曾做出过类似承诺。 2015年,恒大地产甚至出售了全国所有住宅物业。 全部被列入“无故退房”行列。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退房难、押金退还难是导致房产纠纷频发的最大“痛点”。 开发商承诺的“无理由退房”,相当于给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给买房设置了“冷静期”。

然而奇怪的是,虽然包括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出现过“无理由退房”的楼盘项目,但“无理由退房”的案例却很少。

实际情况是,一旦买家选择退房,开发商就会有更多的“理由”。 举个简单的例子,上海一对购房者交了10万元定金买了一套房子,打算把它用作婚房。 开发商告诉他们,如果三个月内不满意,可以退房。 结果,一个多月后,两人分手,并申请“无故退房”。 没想到开发商却表示,他们支付的货款没有达到总房价的30%,不符合“无故退房”的条件。 按照条件,如果要撤,也可以,但是要付10%的违约金,这样双方就要告上法庭。

业内人士表示,“无故退房”实际上是一种促销手段,希望提振购房者的信心。 目前购房者最担心的是房价走势和供货能力。 “无故退房”与这两个核心问题关系不大。 因此,买家要想放心出手,就只能建立更完善、更全面的体系。 只有房地产市场有保障,才能真正稳定市场信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