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食品“傍”科研院所不能成为卖点
如今,零食流行“高学历”,“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成为卖点——据12月17日央视报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一款标有“东北农业大学”字样的网红零食展开调查……
网红美食长期以来有着与科研院所“亲近”的美誉,甚至愈演愈烈。 今年,上海市消保委随机抽取了13种声称由“农业大学农科院”等机构研发的食品进行调查核实。 其中五种产品被否认有任何联系。 可见,零食“假学历”并非孤例。
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各类标榜健康的食品在网上的搜索量和销量不断上升。 在很多人眼里,农科院、农业院校研发或推荐的食品几乎就是产品原料专业化、生产流程标准化、加工环节规模化的代名词,满足了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需求。 然而,有关方面的多次打假,暴露了零食的“教育造假”——消费者花重金购买的食品未必是真正的绿色健康,有的经检测质量不合格。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问题的关键是,消费者如何认识和辨别真伪?
“假学历”零食的盛行,会损害科研机构的公信力,降低消费者对正规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和认可度,也对其他品牌构成不公平竞争,阻碍市场的健康发展。 各地有关部门要对此类食品和广告进行严厉打击。 这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证食品市场环境清洁的要求。 各类科研院所要积极维护自身声誉,严把合作关系企业质量关,不盲目联合研发、贴牌生产; 对于不存在合作关系的企业,要及时对其相关行为发起维权。 不仅是自我保护,更是对消费者、对市场负责。 食品企业不应把重点放在“造假学历”、“打扮外表”上,而应将精力和资金集中在寻求差异化发展和产品创新和质量上。
零食“假学历”,这种不正之风必须立即治理。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