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组织法修订,为何引发全国人大委员如此热议?
尊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于12月25日中午悉心审议并热烈讨论了关于对《国务院组织法》进行修订的提案。目的在于优化国务院管理体系,从而显著提高国家治现能力和现代化水准。
在本次会上,各位代表一致认同对《国务院组织法》的修缮,此举被视为党和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远见卓识之举,也是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光辉典范。经过深入研究各方面的观点后,我们为这项法规提供了更为严谨细致的修改建议。同时,对于各位委员在此问题上所贡献出的宝贵建议,我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刘主任指出在政务公开法规中新增"行政院应坚决秉持信息公开原则,扩大公众认知范围"十分重要,并得到夏委员的热烈赞同。夏表示积极赞成在明年下半年的修订版中将这一条款写入第六条,从而提高行政院的工作透明度。除此之外,委员会的一员,即副主席史先生也表达了观点。他主张要细致地思考如何监督行政院,将之视为基本原则。为此,他建议在修订版草案的第四条例后面加入: "行政院及其旗下各部门要主动回应民众需求,依照法律法规,接受即时有效的监管和反馈"。
尊敬的各位委员们,你们好!刘修文同志提出了,"公开透明"乃是法治政府的基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化,促进权力的阳光操作,对我国民主政治的构建以及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有着重大意义,并且有助于保障我们每个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夏光同志也对提升国务院工作透明度表示关注,并建议用法律法规来明确约束政府的行为。史耀斌同志鼓励强化对国务院的监管,并建议将其作为重要准则明文列载。
《法治日报》近期指出,章程修正案中的第四条中,并未详细说明国务院应当如何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此点,史耀斌先生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他建议我们参考国内有关地方组织法规的相似条款,之后在修正案的第四条中加入“在自愿和遵循法律且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下,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向各界提供监督服务”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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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组织法》的新修订受到了各界热情关注与积极反馈,大家都为推进该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献计献策。我们深信各领域专家的独到见解能助力改进工作,让法规更加公正、透明。本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的重要精神,旨在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同时强调了公众权益保障。值得欣喜的是,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委第七次会议全体赞成通过了对该法修订的决定,明确指出了此举的重大意义,标志着我国向治理现代化的稳定步伐又迈出更实质性的一步。为了提高政务公开度和政府公信力,我们将继续努力,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维护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
诚挚邀请阁下参与进来,并提出宝贵意见. 请问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修订有何独到见解?对于政务公开与监督这个体系在推进现代化治理中的关键角色又有何看法?期待您在留言区分享真知灼见。如赞同我方理念,劳烦将此信息分享至社交媒体平台,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和支持这一重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