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董秘任职超7年回应称任职依法合规
近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向平安银行提问:“你们银行董事会秘书延期任职是否违反监管要求?” 对此,平安银行回应称,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法律规定。
周强,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6月起出任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至今已任职九年。 根据原银保监会2019年底发布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回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机构需区分银行保险机构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 对于员工,重点回避对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的关键人员的绩效。 轮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
除了给投资者“依法合规”四个字回复外,平安银行并未提供更详细的合法合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银行现任董事长谢永林和行长胡跃飞均已接近七年轮换期。
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已任职7年多,回应称其任职符合法律规定。
10月10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询问平安银行:“贵公司董事会秘书延期任职是否违反监管要求?根据监管《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的指导意见》 2019年12月印发的《岗位职责规定》规定,对业务经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有重要影响的各级管理人员、内部部门负责人和关键业务岗位人员的轮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然而,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上任已近9年,公司下一步有何打算?
对此,平安银行回应称:“您好!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我行董事秘书的聘任符合法律规定。”
从简历来看,去年平安银行年报显示,该行董事会秘书周强出生于197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博士。 2001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投资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7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平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负责人。 代表; 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14年6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
2014年10月21日,平安银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周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4]739号)。 当时,原银监会批准任命周强为平安银行董事。 秘书资格。
从2014年到现在,周强的任期确实达到了9年。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中需要区分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重点避免对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的关键人员履职。 。 轮换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那么,董事会秘书是否可以称为上市公司的关键人员呢? 公开资料显示,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并负责规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等。
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 彼为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筹备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平安银行此次以“合法合规”回应投资者提问,并未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合规相关依据。
公开信息显示,周强2022年工资为470.02万元,其中税前薪酬总额260.48万元,税前薪酬剩余209.54万元; 他的2021年工资为546.13万元,其中税前薪酬总额为306.45万元。 税前工资剩余239.68万元。
据了解,周强曾多次获得金牌秘书、最佳秘书称号。 有评论称,他始终秉持资产增值、回报稳定的股东服务理念。
平安银行董事长、行长任期为7年。 上半年收入、息差双双下滑
事实上,除了周强之外,平安银行现任董事长谢永林和行长胡跃飞也即将迎来七年轮换期。 该银行去年的年报显示,两人的任期自2016年12月起至今年12月结束,为期七年。
今年上半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86.1亿元,同比下降3.7%。 跌幅甚至比上一季度还要严重。
与此同时,该行上半年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均不容乐观。 其中,利息净收入626.34亿元,同比下降2.2%; 非利息净利润259.76亿元,同比下降7.1%。
此外,今年上半年,平安银行净息差和净息差较去年同期均下降21个基点,分别降至2.49%和2.55%。
对此,平安银行解释称,净利息收入下降是由于该行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持续惠及实体经济。 同时,受贷款重定价效应和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净息差下降; 非净利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下降。
在谈到收入和利差下降的原因时,平安银行副行长项友志在业绩发布会上回应称,收入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银行在资产端尤其是贷款端的风险管理,今年上半年。 根据市场的积极调整变化,加上整体利率的下行趋势,这也是利差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向友志认为,未来息差仍将呈现下降趋势,平安银行将通过资产负债端更加精细的组合管理,将净息差维持在合理水平。
不过,尽管平安银行营收大幅下滑,但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53.87亿元,同比增长14.9%。
人们因逾期离职的情况屡见不鲜。 一些银行因高管超时工作而被罚款。
事实上,商业银行“逾期还款”现象普遍存在。 今年3月,郑州银行发布公告显示,根据金融行业领导班子任职及组织工作安排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天宇拟履新,并已提交辞职报告。 据了解,从2011年3月至今,王天宇担任这一职务已有12年。
此外,青岛农商行此前发布公告称,董事会秘书隋功新因超过关键人员任期相关规定,申请辞去职务。 辞职后,他将担任银行其他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原董事长刘忠胜、原行长刘宗波、原监事长刘兴刚均于2022年左右因超过关键人员任期相关规定而相继辞职。
此外,吉林九台农商银行今年3月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长高兵因“超过关键人员任期相关规定”辞去董事长职务。
那么,既然《指导意见》明确了七年轮换的最短期限,为何2022年仍然出现银行高管加班现象呢?
当时,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考虑到各银行保险机构、各地区情况差异较大,《指导意见》适当增强制度灵活性,提供对存在的回避就业问题整改给予三年过渡期,要求机构原则上将存在的问题在2022年底前清理干净。
“延长服役”的后果是什么? 《指导意见》在“加大对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中提到,各级监管机构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避税制度、措施和措施的指导和监管。作为内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通报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员工逃避履责的问题,并建立整改跟踪台账,持续跟踪通报整改进展和结果,并进行整改和问责。
同时,对违反本指引规定的严重行为,相应监管部门或地方监管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由此可见,《指导意见》并未对商业银行总行层面关键人员“逾期任职”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但也有一些银行因“虚假轮换”、“轮换制度执行不力”、“高管逾期履职”等受到处罚的先例。 例如,中国民生银行宿迁分行因虚假轮换等问题被罚款11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丰城支行因轮换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80万元; 因履行职责被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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