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原行长顾国明敛财达1.36亿被判无期
“我不只贪钱,我贪一切。”
这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的反思。 他曾是上海金融界的风云人物。 2021年8月,他因受贿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判处。 》)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 据悉,2005年至2019年,顾国明发财1.36亿元。
法院判决两年后,今年11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因下列8项违法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740万元。超越权限开展商业地产贷款业务。 后,顾国明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顾国明的上述“八宗犯罪”涉及信贷业务的多个方面。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显示,顾国明曾在信贷业务前中后台关键岗位上培养和安置“自己人”,形成了“一把手”。制止”腐败。 此外,他还接受了无良企业主的586万元好处。 该公司的巨额贷款最终带来了风险,对银行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
顾国明因犯“八罪”被终身禁止营业。
涉及信贷业务多个方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监管局连续对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及相关人员开出9张罚单。
其中,工行上海分行“越权开展经营性房产贷款业务;违规将不合格的企业授信委托给分行;经营性房产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经营性房产贷款用途审核不严;” 信贷决策和管理严重不够审慎; 为项目资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违法提供融资; 经营性房产贷款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要求; 受理发放不符合固定资产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8件。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40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顾国明因对上述“八宗罪”负有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从上述罚款的主要违法行为来看,顾国明犯下的“八罪”涉及信贷业务的多个方面。
例如,“越权开展商业地产贷款业务”违反了《商业银行授信尽职指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作出授信决策”的规定。 ,不得越权授信。” 据了解,银行贷款审批人员越权审批业务,极易导致高风险行业或领域业务量增加,导致监管指标突破警戒线,信用风险发生概率加大。
同时,《经营性房产贷款信用管理严重失信》的常见违规行为包括未认真计算分析经营性房产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企业财务报表,即向借款人发放经营性房产贷款、 ETC。
“未严格执行经营性房产贷款专户管理要求”也是此次罚款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早在2014年,原银监会就曾要求银行加强经营性房产贷款的风险管理。 抵押房产的真实价差,动态审慎评估房产价值和房产营业收入,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对经营性房产各项经营收入进行封闭管理,禁止经营性房产加抵押贷款。
将“自己的人”放在信贷业务的关键岗位上,
形成“一站式”腐败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汉族,上海人,大学学历。 1989年,顾国明进入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始了30年的工行生涯。
具体而言,1989年7月至1999年7月,顾国明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部副科长、资金部科长、总经理助理、上海分行副行长、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代理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2002年6月,事业一帆风顺的顾国明升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5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四年后,顾国明被调查。
据中纪委介绍,自2008年顾国明收受第一笔贿赂以来,他的人生轨迹已经到了转折点。 那么,顾国明是如何一步步陷入欲望的深渊的呢?
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指出,权力、环境、心态的变化是顾国明从拒绝接受礼物到腐败的重要转折点。 其中,第一个时间点是他掌管信用之后; 第二个时间点是他被任命为总统之后。
信贷审批流程是金融腐败的重灾区。 中纪委官网显示,顾国明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兼任信贷前台和信贷中台负责人。 他对各个业务线和专业岗位都非常熟悉。 同时熟悉银行信贷产品、政策、制度、流程,对银行信贷业务有很大的发言权。
据悉,顾国明在信贷业务前中后台关键岗位上培养并安排了“自己的人”,造成“一站式”腐败。 在他的介入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任命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邵兼任信贷业务部总经理。 随后,邵某按照顾国明的指示,为违法企业获取贷款、规避银行政策限制提供建议。
在此期间,顾国明还收受了无良企业主的586万元利益。 该公司的巨额贷款最终带来了风险,使银行的经营和发展受到了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中央纪委还指出,部分银行高管人员存在严重腐败问题,既有个人主观因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造成的。环境。 工商银行有很多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在信贷和经营领域有一系列规定。 但制度设计仍存在缺陷,执行意志取代制度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 例如,顾国明利用征信部门设计安排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的公司在两个分支机构建立信用关系,轻易绕过内部规定。
2020年6月,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授信审批流程管理的意见》,推动完善“分类、分散、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目前已在境内分行全面推行。
顾国明积累的财富超过1.36亿元。
他的妻子曾声称拥有涉案财产的51%份额
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顾国明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受贿案公开宣判。 顾国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没收财产。 所有个人财产; 受贿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顾国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资金、承包工程等事项提供协助,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受贿等值人民币1.36亿元以上。 元。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顾国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资金、承包工程等事项提供协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利益。钱和别人的钱。 财物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顾国明已经认罪,真诚地认罪悔罪。 部分受贿犯罪未遂,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 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 考虑到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判断。
顾国明受贿案公开宣判后,其相关财产如何处置? 根据执行裁定书,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日裁定:
拍卖出售上海A有限公司名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信汇金1号”全部信托股份; 拍卖出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海路证券营业部何某华名下股票账户内的全部股份。 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被扣除; 将上海B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崇明区XX镇XX街6/2山的土地拍卖变卖,所得收益用于抵扣违法所得2180万元; 顾国明被拍卖出售的,孙名下的房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以下简称“涉案房产”)。 上述所得全部抵减违法所得。
孙女士是顾国明的妻子。 她已就涉案财产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暂停该财产的拍卖执行并解除封印。 如果该房产被拍卖,她声称拥有涉案房产51%的份额。
孙某称,他与顾国明于1991年结婚,2004年购买涉案房产,总价209.29万元。 法院刑事判决认定,顾国明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故该财产与本案无关。 拥有涉案房产51%的孙某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提供了涉案房产的购房发票、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作为证据。
对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孙某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相关执行行为违法,故本院对非当事人孙某的异议申请不予支持。案件。 孙某主张涉案财产51%,是对刑事判决的异议,是本案执行的依据,应通过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救济予以解决。
海量信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