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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行长作保,三千万借款有去无回!

财经网 2023-12-13国内财经
新浪财经,利用客户信赖假意担保,光大银行分行行长以欺诈手段施行非吸!_新浪金融研究院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作为光大银行许昌分行的普通投资者,郭某照意识到情况不对后提起诉讼,试图向银行追回高达3000万元的总损失,但被法院驳回。

相信总统作为保证,

3000万贷款永远不会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案银行员工杨念忠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行长,曾就职于分公司多年。 据爱企查了解,杨尼亚忠于2012年4月5日就任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行长,至2015年6月任期结束。杨尼亚忠对郭某兆的欺骗行为就是在这四年的任期内进行的。

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光大银行担保公司_

2014年1月,通过时任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行长杨念忠等人的介绍,郭某兆结识了陆灿鑫(又名陆灿鑫)。 陆灿新以许昌县锐通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名义出现。

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光大银行担保公司_

熟悉后,杨某、卢某告诉郭某兆,陆灿鑫需要3000万元过桥资金偿还旧贷款并审批新贷款,想向郭某兆借这笔款项。 杨尼亚忠侧面承诺,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可以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

得到杨尼亚忠的承诺后,郭某兆与陆灿新在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行长办公室签订了《借款合同》。 总裁杨尼亚忠也在场,并电话通知办公室工作人员前来。 《借款合同》担保人(丙方)加盖公章,杨尼亚忠本人也在合同上签字。

《借款合同》规定,郭某兆向陆灿鑫借钱3000万元,期限2个月,2014年3月到期,利息为每月3毛6。 除贷款到期后陆灿鑫应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贷款合同》还规定,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将自愿承担贷款本金返还、利息支付等担保责任。陆灿馨的违约金。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签订后,郭某照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3000万元转入陆灿新在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贷款到期后,陆灿鑫并未向郭某照偿还贷款,称新贷款未能获得光大银行批准。 无法追回钱款的郭某照多次向陆灿鑫及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强调银行对还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结果,一方鲁灿鑫及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未能偿还贷款,另一方也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于是,申请贷款遇到困难的郭某兆于2014年9月以民间借贷纠纷为名,将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告上法庭,并追加了陆灿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的关联公司。光大总行)作为原告。 提出卢灿鑫需要偿还本息,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对于郭某钊的上诉,陆灿新的答复是,他承认借钱,但经济困难,没有偿还能力。 同时,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辩称,其对这笔贷款的真实性并不知情,而且杨念忠在《贷款合同》上的签名虽然是真实签名,但公章实际上是假官员。海豹。

此时,陆灿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考虑到该民事纠纷属于陆灿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部分,法院以“民事案件审理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罪的,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暂缓执行。” 一审起诉被驳回。

未收回贷款的郭某照再次提起上诉,但法院判决该民事案件涉嫌犯罪,加盖公章的《贷款合同》系伪造。 2016年12月二审和2019年6月终审均驳回郭某照的上诉。

随后,郭某钊改变起诉方向,对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提起上诉,但法院于2023年6月再次驳回其上诉。

“胡萝卜海豹”被用来设置陷阱,参与了多起违法事件。

涉案总统已被捕

细看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文件显示,在杨念忠、陆灿新设下的骗局中,郭某兆并不是唯一的涉案当事人,庞某妮、郭某萌、郭某民等人也参与其中。 。 他们卷入了这起非法吸收存款大案,涉案金额从百万元到千万元不等,数额不小。 针对银行的上诉基本被驳回。

例如,《关于郭某萌与陆灿鑫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因陆灿鑫未归还贷款,将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告并以《借款合同》担保,诉至法院。

杨念忠、卢灿新对郭某猛实施诈骗的套路与其他相关案件类似。 杨念忠冒充光大银行许昌分行行长,陆灿新出面以自己和许昌县锐通机动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借款,两人联名以借款为名,非法吸纳资金。公众存款。

郭某猛向陆灿鑫借款共计2000万元,贷款利息按月利率4.5%计算。 与郭某照贷款纠纷稍有不同的是,陆灿鑫将利息退还给郭某萌,但本金仍未偿还。 郭某萌最终选择上法庭。

同样,法院驳回郭某孟的一、二审起诉,理由是两起涉及民间借贷、担保的法律关系涉嫌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尚待案件结果。犯罪案件。 在许多其他案件中,原告对银行的索赔也基本上因类似原因被驳回。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杨某、陆某后续审判进展显示,2015年9月,陆灿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0月被捕。 2014年11月,杨尼亚忠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刑事拘留。 12月,被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抓获。 目前,两人的最终审判结果尚未在公开文件中公布,但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部分裁定书显示,二审(2021)渝刑终178号《杨念忠集资案刑事裁定书》 - 筹集欺诈行为已被释放。

虽然两人刑事案件的结果尚不明朗,但从私人纠纷民事角度出发,法院也给出了驳回郭某照等借款人诉讼请求的一些理由。

法院参考郭某昭的相关裁定指出,杨念忠的担保行为属于个人犯罪行为,并非履行总裁职责的行为。 该担保合同对光大银行许昌分行不具有约束力。 其次,因杨尼亚忠实施个人犯罪,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对杨尼亚忠给郭某照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存在过错。

此外,法院还明确指出,郭某兆并未审查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是否有权审查涉案贷款担保,难以认定郭某具有善意。

事实上,光大银行许昌分行也指出,作为企业分行,未经企业法人(即光大银行)授权(总行授权),无权签订担保合同,且不具备担保资质。

对此,法院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是法律允许的业务。 但该第三条中的“担保”性质与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在涉案《借款合同》中提供的“担保”性质不同。

就算《借款合同》上的公章是真的,恐怕这份“担保”合同也是违法的,更何况合同上的公章是杨念忠私刻的“胡萝卜印”。

多家分行接连被罚款。

光大银行内控频频亮红灯

事实上,除了卷入这场跨越数年的诉讼过程之外,这家大型非营利银行,原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一年前光大银行许昌分行也参与贷款“三把关”。 未履行职责导致贷款资金未用于约定用途,流入房地产。 并处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

_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光大银行担保公司

光大银行担保公司_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

除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外,光大银行其他多家分行也被罚款。

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由于贷后管理不到位、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虚增、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光大银行大连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90万元。

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光大银行担保公司_

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收到100万罚款。

罚款显示,该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抵质押评估费、贷款管理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网贷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挪用信贷资金等行为。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被罚款138.5万元; 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

光大银行信贷总经理__光大银行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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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行不断收取罚款,其中大部分与贷款有关。 对于光大银行来说,加强贷款等方面内控问题的管理或许也需要尽快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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