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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实施“认房不认商贷”

财经网 2023-11-01财经热点
中新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吕少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实施“认房不认商贷”。……

为支持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互助、普惠,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优化城镇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明确,首套住房的确定标准为: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同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借款人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 或在北京无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有一项公积金贷款记录; 或者在北京有一套房子,在全国有一套房子。 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指出,对在北京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

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申请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对于离婚一年内申请贷款的,按照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一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