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原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终审宣判
日前,中国新闻社与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终审宣判,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咪咕视讯构成侵权,并向中新社赔偿经济损失。近年,随着短视频用户规模的迅猛发展……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用户的快速发展,一些网络媒体和短视频平台成为侵权问题的高发地区。 未经授权转载、编辑、传播其他机构原创作品等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平台监管缺失。 ,更大程度上助长了侵权和乱象。
据报道,咪咕视频旗下产品咪咕视频、咪咕视频爱看版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咪咕视频网”及“咪咕视频”APP上提供相关短视频的在线播放服务。 ,侵犯中新社对相关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咪咕视频辩称,作为网络存储空间服务商,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侵权视频内容,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其未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视频为用户上传,且视频播放页面未显示上传者信息,备案证据不能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 据此,法院认定涉案侵权视频由咪咕视频提供,咪咕视频构成直接侵权。
近年来,中新社投入大量资源获取和制作视频内容,已成为中国原创视频信息的重要供应商。 然而,一些媒体和平台无视法律法规,以各种形式盗用或侵犯其视频版权,严重损害其合法利益。
中新社相关业务、法律部门持续推进取证等工作,加大对视频版权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短视频版权保护生态环境的改善。
中新社是国家通讯社,主要新闻业务是对外报道。 在国内外拥有收藏网络。 每天产生数百条原创视频新闻,在短视频、视频新闻、故事片、纪录片、影视剧等领域表现出色。 荣获中国新闻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奖等多项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