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王清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清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网站消息:近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案件审查调查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庆华接受纪律处分。 。
经查,王庆华丧失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不信任组织,相信骗子,迷恋官员,与政治骗子交往,从事政治投机活动,串通阻拦、转移、隐匿。证据,并抵制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收受礼品、馈赠,非法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 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录用过程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 利用职权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家属提供的长期交通服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 大胆违规、干预重点建设工程承包; 个人道德败坏,生活败坏,追求低层利益的; 贪婪,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 还有的通过工程承包、企业管理、职务晋升等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庆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纪,涉嫌受贿罪。 党的十八大后他也不肯收敛、不罢休。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应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经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庆华开除党籍处分。 ; 湖北省监委给予其撤销公职处分; 没收其违法所得; 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湖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