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上新”持续宽松促进楼市需求回暖
展望2024年,业内分析认为,房地产政策有望继续宽松,将促进楼市需求的企稳和恢复。
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src="///simg/cmshd/2023/12/11/5de83e0c3ec347219a6a14cc02789270.jpg" alt="资料图:城内建筑众多。 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资料图:城内建筑林立。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房票”可用来抵扣首付
12月7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大新政策中,提到探索用“房票”作为购房首付。
具体来说,房票记载的人购买新商品住房时,其持有的“房票”可以用来抵扣首付。 房地产企业可向辖区申请将未缴纳的“房票”金额纳入重点资金监管额度。
“这实际上是本地在首付方面的创新,即允许用‘房票’来支付首付。”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温州对“房票”的使用可能更加灵活,可能成为明年购房中与“房票”相关的政策创新的重点。
温州还规定,重点监管指标中未缴纳的“房票”兑现时,资金必须直接划入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相关事项须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在当地“房票”政策评估明确后实施。
严跃进还提到,以往“‘房票’纳入重点资金监管”的说法相对较少。 “从资金监管和房票使用覆盖面的提高来看,确实有必要积极落实未付房票纳入监管的考虑,这本身就是为了确保房票使用合规,最终保护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状况。”
早在2021年,温州就推出了旧村改造“房票”。 同测研究院研究总监宋宏伟指出,温州此次重点关注“房票”流动性的深度和广度:原来的“房票”可用于购买政府指定商品房或安置房,这次您可以购买市场上任意商品房,并抵扣首付; 此次,企业可以将房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相当于替代了部分流动性,有助于缓解房企的流动性压力。
温州政策全文最后提到“积极谋划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工作,大力推广‘房票’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应用”。 大力推广“房票”也被认为是2024年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各地城中村工作应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广东省城市规划研究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玉佳表示,已有30多个城市公布并实施“房票”安置政策,包括广州、郑州、南京、南昌、昆明、贵阳、厦门、无锡、温州等热点城市。
“随着房地产供需的逆转,从未来拆迁安置的需求来看,政策将鼓励更多的‘房票’安置。” 李玉佳认为,一方面,这是为了减少城中村改造的巨额前期投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商品房的去库存。
资料图:武汉。 (无人机拍摄) 郑紫妍 摄
如果买房,30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房。
据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官网消息,近日,在该协会的倡议下,武汉市8处在售楼盘宣布可以“30天内无故退房”,这被称为“冷静期”用于购房。
据介绍,武汉市“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将于11月28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在8个待售楼盘中购买房屋时,如果签署无理由退房-退出协议,自订阅之日起30天内,您可以选择无故退出一次,且不收取任何罚金。
押金退房难、退还难可以说是房产交易纠纷中的通病。 严跃进认为,目前购房者主要关心的问题包括房价会不会下跌、楼盘是否会烂尾、未来月供能力是否会发生变化等。理性退房制度客观上给购房者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保障,有助于引导感兴趣或等待的客户入市。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承诺是一些诚信经营的知名企业和品牌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愿做出的。 湖北武汉房地产开发协会副秘书长张涛也对媒体表示,希望通过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心买房的环境。头脑。 下一步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周敬文表示,“如果开发商明确承诺30天内无任何理由退房,就等于给购房者无条件退还全部款项的保证。因为合同签订后,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不想买房的话,一般来说,房产公司是有权利不退还定金的。”
周静文还提到,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比如‘30天无理由退房’必须是书面的,必须加盖开发商的公章,而且要看清楚是否是真正无条件的。”
供需双方政策仍有改善空间
“现阶段,很多地方都在根据新的市场形势积极调整政策,首要目的就是降低门槛,主动放宽限购政策,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 严跃进说道。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监测,地方政策持续落地,政策环境接近2014年最宽松阶段。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200多个省市(县)全国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600余次,大部分城市已基本放开限制性政策。
“预计市场过热阶段出台的限制性政策仍有望继续优化调整,供需政策均有改善空间。” 中国指数研究院认为,需求侧政策方面,降低购房成本、降低购房门槛仍是政策优化的重点点; 供给侧政策方面,企业端金融支持政策有望继续细化落实,“三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休闲应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将是2024年增量的重要政策重点,相关政策有望加快落地。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