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检互认”不能只靠“挂号费”
“体检互认”问题由来已久。 重复检查不仅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也让患者消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极大损害患者的就医体验。
为此,早在2006年2月,原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检查互认制度,不仅包括检查结果互认,还包括检查数据互认。 2010年7月,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的通知》,详细介绍了相关工作。 到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相关工作推向新高度。 在此背景下,患者仍然遭受反复检查的困扰也是可以理解的,引发热议。
为什么一个项目从2006年到现在仍然面临各种阻碍?
一是医疗机构开展这项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 医改这么多年,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医院的发展。 即人员劳动回报率太低。 虽然经过多次医疗价格调整,医生的技术价值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相比,能够通过挂号费为医生提供可观收入的医院仍然寥寥无几。 现在药品、耗材没有加价,医生的劳动收入,或者医院的门诊收入,主要依靠各种化验检查。 尤其是在大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可能在其他医院不止一次地做过各种检查。 如果所有这些检查都相互承认,这些大医院的经济状况就会受到影响。
其次,人体的变化是连续的,很多条件的变化是不可预测的。 因此,检查的及时性很难确定。 对于脑出血患者来说,只要出现生命体征的变化,就需要进行头部CT检查,以确定出血情况的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血常规或血液生化可能每天都会发生变化。 这确实给医生的判断带来了变数。 因此,医生真诚地希望得到最新的检查结果,这也是他们更愿意重复检查的重要原因。 报告中,有专家还建议,针对法律责任问题,有关部门应完善立法,落实相应的责任分配机制。
另外,大医院总有一些与其他医院不同的检查项目。 有时检查一项检查也是检查,检查一堆检查也是检查。 由于您需要检查项目和其他结果,您不妨全部完成。 这也是一些医生在选择哪些检查项目可以开、不可以开的时候的心态。
总之,“体检互认”虽然是优化医疗流程的重要手段,但仍存在不少堵点。 要完善互认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医疗机构主动实施的积极性。 正如药品加价会导致医院和一些医生开大处方一样,当检测收入成为医院的重要收入来源时,开更多检测就成为医疗行为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