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鼻吸能量棒”到酒精冰淇淋不良导向商品何以充斥未成年人周边?
□ 丁毅,本报见习记者
□ 记者周斌
日前,山东枣庄的王女士在给四年级的儿子整理房间时,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一根“鼻能量棒”。 放学后,孩子拿起“吸鼻能量棒”,演示了玩法——歪着头,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吸了两下。 那姿势让王女士惊出了一身冷汗——“我在电视上看到有的吸毒者这样吸毒!”
不仅是“吸鼻能量棒”,今年以来,王女士在孩子们的手上“搜查”了很多让她难以接受甚至害怕的产品,比如胡萝卜刀,孩子们玩起来会做出带刺的形状; 酒精冰淇淋,酒精味十足,孩子们吃得津津有味。 “为什么这么多容易导致坏习惯的产品总是针对儿童,并且让他们很容易获得?” 她忍不住问道。
这也引起了很多家长的担忧。 采访中,不少家长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未成年人身边充斥着负面导向的产品,比如“烟糖”、酒精冰淇淋,还有暴力色情玩具、文具等。 ,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应充分考虑儿童玩耍和使用行为的特殊性,设计上不应产生负面影响。 生产过程必须实行专门许可和强制认证,销售过程必须严格监管。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产品诱发不良行为
很多家长都担心
“我搞不清楚里面到底是什么成分,我感觉吸入它对孩子的身体有害,而且明显对身体有害。” 王女士拿起一根“鼻能量棒”,说自己仔细检查了一下。 “能量棒”上面没有写任何成分,但深吸一口气后,闻起来有股薄荷味,有点奇怪。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心理作用,但闻到之后我感到不舒服和恐慌。”
王女士的儿子小刘对自己的“鼻子能量棒”被没收感到不满。 他告诉记者,他的同学都在用这种“能量棒”。 班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 任何没有的人都会被抛在后面。 “其实味道挺好闻的,吸进去可以提神醒脑,而且味道有很多种,学生们经常吸它。”
山东济南一家三级医院的主任医师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鼻能量棒”的主要成分是薄荷、精油等物质,具有清凉、刺激的作用。 长期使用有毒有害,而且容易“上瘾”。 随意将这些东西塞进鼻孔是不卫生的,还可能导致病原体感染。 另一方面,反复刺激鼻腔也可能对未成年人的鼻粘膜造成损害,甚至可能出现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对身体有害。 健康。
“就使用‘吸食能量棒’而言,可能会降低未成年人的毒品预防和警惕意识。”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对此表示担忧。
除了吸能量棒,今年夏天,小刘还爱上了含酒精的冰淇淋。 浓烈的酒味让王女士无法接受。 她认真地跟小刘交涉,让他以后不要买含酒精的冰淇淋。 前段时间,小刘爱上了萝卜刀(一种塑料仿刀玩具)。 他每天和社区里的朋友一起玩刺人游戏。 王女士吓坏了,最终没收了小刘的5个各种萝卜。 刀。
“容易导致不良行为的食物和玩具不断出现在孩子的身边,让他们防不胜防。 “家长们真的很担心。”王女士感叹道。
王女士的心情得到了许多接受采访的家长的认同。 江苏连云港的孙女士说,她家路过一家文具店,给孩子买了一个芭比卷笔刀。 当她回到家打开时,发现卷笔刀插在了芭比胸前的铅笔里,“就像……她的胸前有一个洞,整个画面看起来很不协调,很不舒服。” 她立即把卷笔刀还给了她。
不少受访家长反映,孩子们经常能发现这些可能导致负面引导的产品,比如:色情人物,所谓的“美少女”系列人物,实际上是裸体的; “香烟糖”和“酒瓶巧克力”的外包装甚至形状和颜色都与香烟和酒瓶非常相似; 玩具“牙签弩”射击威力巨大,甚至能射穿可乐罐。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五年级的孩子在卧室里抽烟,我愤怒地上前制止,发现那是‘香烟糖’。” 孩子说是同学给他的,虽然是糖果,但看上去和香烟一模一样,孩子也做了和抽烟一样的事情,这显然是一个不好的诱因。 一位家长说道。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家长的担忧不无道理。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很容易被诱导做出不良行为。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含酒精的冰淇淋,有的甚至将外包装设计成酒瓶的样子。 吃了不仅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还可能会引起未成年人对酒精的兴趣,那就尝试一下吧。 饮酒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还有一把胡萝卜刀,出售的宣传视频中居然出现了用胡萝卜刀刺伤别人的场景,这种行为无疑制造了暴力心理暗示,渲染了暴力行为。”还在发展期,这个阶段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在未成年人的心中埋下暴力的种子。” 杨尚东说道。
“孩子还没有辨别能力,只是觉得好玩。大人应该保护他们,净化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 北京西城学生家长张波(化名)说。
受访家长建议,应仔细研究这些可能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产品为何被生产以及它们如何到达儿童手中。 “这些产品成人化程度较高,孩子自然想要学习做大人,这可能会潜移默化地导致不良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位家长表示。
在线和离线均可轻松获取
缺乏标准困扰执法
这些产品如何到达儿童手中?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东西城、朝阳、济南、山东枣庄等地的10多所小学发现,此类产品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些食堂、文具店均有销售,有的商家甚至将主动推荐这些产品。
比如,记者走访的几乎所有食堂都出售胡萝卜刀。 不少商家在店门口显眼的地方摆放了各种胡萝卜刀,并贴有“拔出我的胡萝卜刀,一刀斩敌”等宣传文案,吸引不少学生驻足购买。
北京西城一所小学外,一名小学生掏出几块钱买了一把胡萝卜刀,他高兴地用刀刺伤了同样拿着胡萝卜刀的同学。 “我有自己的零用钱,经常买小玩具、零食,基本上市场上流行的东西学校附近都能买到。” 这位小学生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中小学附近的食堂、文具店,还可以买到带有低俗表情包的文具,如笔记本、记事本、贴纸等,以及带有性暗示的玩具和人物,如“妈妈”等。 “健达”美少女系列人物,穿着少量衣服,附注“可脱”“可爆”。
“现在的孩子很时尚,比大人玩得更快,这些新奇好玩的产品销量特别好,孩子们非常喜欢。” 食堂老板说道。
网上有更多此类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店铺在促销此类产品时,直接针对学生等未成年人,评论区显示已有不少未成年人购买使用。
某平台某店铺销售“烟糖”,广告语为“童年的味道”、“童年的回忆”。 评论区,有一个看起来是学生的网友问道:“你能骗过老师吗?” 在买家秀中,有网友晒出孩子“抽烟”(吃甜食模仿抽烟)的照片: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 糖”,嘴模仿着抽烟的动作。
前段时间被媒体曝光的“鼻能量棒”至今还在网络上随处可见。 单价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部分产品月销量达数千元。 有的商店广告上写着“上课防止打瞌睡”、“学生上课时吸入清凉油防止打瞌睡”等,甚至还配上学生拿着笔在课桌上写字的照片,写着“回答问题要清晰”。思维。” 从评论中可以看出,购买者中不少是学生:“上课犯困的时候,拿出来吸一吸,瞬间感觉精神了。” 也有评论称其“有毒,会上瘾”。
作为学校附近一家食堂的老板,记者咨询了多家销售“鼻能量棒”的网店。 客服人员均表示,“鼻能量棒”很受学生欢迎,市场潜力很大。 如果数量大的话,它们可以更便宜。 一位客服人员还提醒,前几天有大量学生使用“鼻吸能量棒”,引发了一些争议。 建议不要卖给学生。 然而,当记者建议他考虑批发一千块时,他立即表示可以卖得便宜一些。 给记者。
为什么这些产品如此受欢迎? 受访专家认为,主要原因有:产品设计新颖,结合了儿童喜爱的食物、卡通风格等元素; 社交媒体上的网络推广和分享; 价格低廉,购买方便; 有些产品宣传为具有减压功能,适合未来的消费者。 成年人日益增大的学业压力也让家长放松了警惕。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举认为,实践中执法面临的困难也是此类产品受欢迎的重要原因。 针对未成年人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较少,实践中监管难度加大。 缺乏明确、具体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方面助长了不法商家以“钻空子”的心态从事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也导致相关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参考依据。 此外,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往往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广告甚至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它们需要多领域专业执法队伍的共同配合,执法难度大、成本高。
“应从源头控制此类商品的生产质量,杜绝无证、不符合相应生产标准的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同时规范此类产品的广告宣传” ”。 张步风说道。
完善立法,加强执法
源头管控,保护儿童
为净化涉未成年人产品市场环境,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底线营销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未成年人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然而,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种类繁多。 违规的限度在哪里?
杨尚东表示,虽然不可能一一列举,而且玩具的种类也会不断丰富,难以穷尽,但适合未成年人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材质、做工符合国家标准,玩具的特殊性。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游戏和使用行为。 避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设计无负面影响,符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发展水平; 有利于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旁观食品、玩具,做出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事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张步峰表示,以“吸鼻能量棒”为代表,有的商家在销售时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作为宣传背景,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宣传中提到它具有“提神醒脑”的功能。 如果产品是药品,学校附近的食堂不能出售; 如果不是药,就不能声称有这个功能。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供未成年人使用的食品、药品、玩具、器具、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明确注明注意事项,未注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在姚金举看来,在法律解释层面,必要时应当对“用于”一词给予一定的扩展解释,而不能仅仅解释为“专门用于”或“仅用于”。 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物品。 这可以为相关部门从生产源头监管上述产品提供法律依据。
商家生产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必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张步峰提醒,为14岁以下学生生产学生用品时,需要符合《学生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并标注厂名。 工厂地址和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 此外,未成年人商品中严禁出现烟草图像。 我国签署并加入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糖果、零食、玩具或者任何其他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实物。 ”。
对于某些产品,例如人物模型,可能无法清楚地区分主要受众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 这应该如何监管?
对此,姚金举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宗旨应始终贯彻到其生产、销售过程中。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抽查,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可会同教育部门、学校联合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积极减少相关商品购买,倒逼生产者减少生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张步峰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相关生产企业,杜绝无证违法生产; 定期组织对重点超市、校园周边商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进行检查,开展区域监督检查和抽查,排查产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范围、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抵制不合格产品、残次品。
“要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监管,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儿童产品召回管理,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主体责任。记起。” 张步风说道。
“需要完善立法,从源头上规范不法商家对未成年人利益无休无止的侵害。 可以考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有关未成年人商品的相关规定,整合其他法律法规中的分散规定。 ,同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杨尚东说。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