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二号?百日攻坚)快递包裹里有大安全
小包装中的大安全性
2022年,我国年快递业务量将达到1105.8亿件,其中国际快递业务量将超过20亿件。 快递包裹的流通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释放出强劲的发展动力。 中国快运与中国高铁、中国公路、中国大桥、中国港口一起,成为中国一张靓丽的名片。
同时,快递与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密切相关。 从国家安全角度,要严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快递运输爆炸物、毒品等,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要严防境外一些反华敌对势力通过传递渠道、音像制品等传送各种非法书刊、传单、音像制品等侵入境内。 要严防一些国家通过邮寄渠道对我国进行窃取情报等活动。 要严格防止我国一些特有的动植物样品、稀缺金属资源等通过邮寄渠道流向境外,这对我国非传统安全构成现实威胁。
共同成为航运安全的守护者
邮政寄递安全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快递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23年5月,国家安全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安全寄递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查处爆炸物、毒品、反宣传品、危险化学品、侵权假冒物品寄递行为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外来入侵物种、假冒伪劣药品、假币、烟草等非法邮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货、机过安检“三项制度”。 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购买、寄送违禁物品。 “快递小哥”奋战在收派送过程的第一线。 在日常工作中要更好地承担起岗位职责,履行维护配送安全的义务。 如遇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邮寄行为,应及时拨打12339举报受理热线、登录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或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渠道。
国家安全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链条监管优势,堵住源头、切断链条、消灭终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障运输渠道安全,筑牢运输渠道屏障,维护国家安全。 。
国家安全局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的;危害国家或者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二)泄露国家秘密的;(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传播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照下列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活动时,邮政、快递等物流经营单位、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知给予批评指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